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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 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wd | 发布时间: 2024-08-08 | 13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辖市工信局、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本年度“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将于2024801日至1130日进行。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推荐项目。具体推荐工作参照《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办法)》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技术发明类;

2、科学技术进步类,包括:

(1) 技术开发类项目(含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

(2) 工人技术创新类项目;

(3) 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项目;

(4) 科技图书教育科普类项目。

二、推荐办法

1、机构推荐

各省辖市工信局(含省直管县工信局)为各行业、领域和地区的推荐机构。推荐机构需在《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024版)

 

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2、直接推荐

河南省装备制造业协会直属会员单位、装备制造业领域相关科研院所(含转制院所)、大专院校、勘察及设计院、出版机构等,可直接推荐(仅限本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但需在《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4版)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三、推荐材料要求

《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4版)是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

1、推荐书主件部分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024版)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附件部分

必备附件:

(1) 技术评价证明。近三年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报告,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评价证明。

(2) 科技查新报告。近三年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3) 核心知识产权证明。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证和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相关论文和专著等。

(4) 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5) 成果应用证明。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2年07月31日之前应用)的主要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用证明应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如应用证明包含经济效益,需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其它附件:

(6) 申报软科学、标准、检测、科技图书与科普等类项目,需提供软科学研究报告最终稿封面、目录及简介(800字以内);标准、检测科技图书和科普等正式出版物的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附件。

(7) 工人技术创新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附件。

(8)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非必须)。

(9) 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可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它相关证明。

上述附件材料总数不超过80页。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格式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B。

3、纸质推荐书主件部分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一致,并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4、推荐书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A4纸,宋体小四号字,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一份。

5、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四、其它事项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以及汽车整车类项目不属于本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范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包括技术发明奖和科技技术进步奖)。

3、2023年度“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已经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予受理,可隔年再次推荐。

4、凡已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的推荐项目,不得修改或撤销。

五、推荐时间

各推荐单位将推荐书(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逾期未收到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位:河南省装备制造业协会

 址:郑州市政七街32号  

    编:450002

联系人:柴  13213025183

        翁德果13014598772

 话:0371-65526952

 箱:zhuangbxh@126.com

 

 件:1、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河南省装备制造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奖办法

3、《河南省装备制造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等

 

 

 

河南省装备制造业协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