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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来源: | 作者:wd | 发布时间: 2024-04-17 | 108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塑造产业新动能,拓展消费新空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全省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1700万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4〕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工作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持续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塑造产业新动能,拓展消费新空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全省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1700万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大工程
(一)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7+28+N”产业链群、实施“一转带三化”(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等工作,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煤炭、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开展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完成存量燃煤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推进企业应用5G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煤矿建设,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对采掘(剥)、供电、供排水、通风、主辅运输、安全监测、洗选等生产环节实施设备更新和智能优化提升。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聚焦精益运营、质量管控、敏捷协同、设备管理、产量提升、能耗管控等关键环节,打造“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塑造竞争优势。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补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供给能力短板,开发智能化、适老化家电家居产品,积极打造新装备,多元拓展新产品,加快培育新业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先进用能设备推广工程。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用能设备集成化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加强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和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建设。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换热器、制冷、照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2024至2027年,力争每年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200个以上。鼓励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加强能效标杆引领,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用能设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加快推进处理工艺陈旧、设备设施不达标的自来水厂更新改造,按照高能效、智慧化运维管理要求,重点推动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动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替代,重点推动老旧换热站设备更新,加大高效能换热器、变频水泵推广使用力度,安装在线调控智能化装置,提高供热管理效能。结合城市更新、“三区一村”(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购置更换建筑热泵。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绿色建材下乡。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污水处理厂开展高效低能耗设备更新,建设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持续推动老旧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移动公厕、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垃圾分类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排水防涝、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在线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全省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分批次统一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老旧飞机和机场10年以上汽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淘汰退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持续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老旧小”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事管局、中豫航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工程。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加快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施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进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推广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及智慧农业相关装备。加快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加大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推广力度。根据农作物生产特点和种植地区条件,示范应用一批适应性强、易入田、易作业、可靠性好的小型轻简农机装备。实施“互联网+农机作业”,提升农机装备“耕、种、管、收”全程作业质量与作业效率。(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工程。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等,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支持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仪器更新。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推进观光游览、游艺游乐、演艺、数字化智能化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汽车以旧换新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省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家电家装消费品换新工程。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开展家电换新消费活动。支持重点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重点方向,开设“线上+线下”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节水型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各地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支持采用装配化装修模式。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深度应用物联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联合构建智慧养老看护平台。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省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资源回收及流通交易网络构建工程。围绕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综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构建废旧物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引导回收拆解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扩大二手车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临时出口许可。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省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资源再生利用链条建设工程。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培育、静脉产业园提质升级、“无废城市”建设,立足我省再生资源规模优势,培育壮大多元化市场主体,完善提升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盾构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再生金属、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突出标准牵引。落实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加快建设标准河南,完善提升符合我省实际的安全、环保、能耗等地方标准,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实施标准化创新发展工程,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新型储能和硅能源、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电子整机和系统、先进装备和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教育设备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绿色、节能、高端装备、新材料、基础电子元器件的关键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和回收理念。(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供给支撑。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大力培育“美豫名品”,引导装备制造业加快提质升级,在现代农机、矿山装备、盾构装备、起重装备、新型电力装备等领域培育一批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在汽车、消费类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依托市场规模优势,实施产业万亿招商行动,聚焦汽车制造、智能装备、电子电器等重点领域,发挥集群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强化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群链招商、央企招商等,加快高位嫁接,延链中高端,形成“新制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税政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循环利用。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机制,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开展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统筹中央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数字化智能化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金融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合理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设备更新。充分发挥省级投资基金带动效应,鼓励社会资本或有条件的省辖市设立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基金。合理增加绿色消费信贷,加大对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各地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用地规划中划定一定比例专门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创新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瞄准重点产业链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常态化研究论证基础研究重点和重大项目指南,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形成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体系。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自主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择优实施一批省级重大创新项目,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强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与应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央地、政企、上下游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