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社会团体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dw-100 | 发布时间: 2022-09-16 | 16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 “设计河南”的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工业设计,以设计创新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根据《河南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豫工信产业〔 2015〕1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协会将在参与工业中心认定的会员单位中优选推荐,欢迎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踊跃报名参加。联系人柴杨,联系电13213025183。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和高等院校,分企业工 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三种类别进行申报。重点面向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10大产业集群和30个重点产业链领域。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六 、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

     三、申报程序

     (一) 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各地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集中推荐上报。

     (二) 有关省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 可组织推荐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申报。

     (三) 高等院校、省管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可直接向工信厅提出申请。

    四、推荐数量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许昌、焦作市原则上推荐数量不超过 10 家 ,其他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推荐数量不超过 6 家,各有关省级行业协会推荐数量分别不超过 3 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工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动员企业(机构)申报,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工信部门要对本地推荐单位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择优推荐,加强对本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指导和服务。

      (三)请于11月3日前 ,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 (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光盘)报送厅技术创新处。


 

附件:   1.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文件及附件1~2下载: 工业中心文件 、工业中心申请表 、工业中心申报材料清单